·
道教的大護法三五火車豁落王靈官,而他在咒棗記中和薩祖的故事其實頗值得讓人深思的。
原本有一個地方出了吃人的妖精,而一位名為王惡的人為了除妖而死。生為烈士死為英神,因此被府城隍上奏省城隍,省城隍又上報了天庭,被玉帝封了神,得享一方血食。這可是天庭敕封的正神。
後來這個王惡神,開始要人們用童男童女祭祀,如果不從就降下各種天災,鄉民們不得已只好獻上童男童女。後來薩祖聽得此事,就祭起來雷法把廟給燒了。
王惡生氣就跑去告狀,但薩真人的真人之位擺在那裡,可是燒了廟這件事又得處理。所以就搞了一招,讓王惡以監督的名義跟在薩真人背後十二年,如果薩真人十二年間有違犯任何一條戒律,就可以狠狠抽死。但如果沒有,就不能動。王惡很高興,人一天二十四小時不犯戒,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十二年間哪有可能不犯戒,總能抽死薩真人,就很高興的收下了。
後來十二年間薩真人還就真的沒有犯戒,王惡現身說明原委,就跟著薩祖修行,做起來護法。
為民除害不惜犧牲生命的人,成為要活人祭祀的神,是不是很打破觀念?
正神要吃童男童女,是不是很打破觀念?
要吃童男童女的神不是受到天庭懲罰,而是給他糾察的權力,讓他可以給作對事的人穿小鞋,是不是很打破觀念?
薩祖之所以能按規矩被糾察,而不是直接被弄死,是因為他得了張虚靖、王方平、葛仙翁三位仙人的道法,奏了真人之名。就是因為背景硬是不是很打破觀念?
有人或許會說這只是小說,不代表真實的天庭體制。不過說真的,道教的宇宙觀就是模擬朝廷體制,我們想像中的神靈世界就是來自於現實世界的基礎而投射。
去看看各國神話,要用吊死者獻祭的奧丁,好色的宙斯,衝動的濕婆...,就可以理解神靈並非完美,至少不符合人類完美的想像。